据河南日报消息,2月8日,河南省省长、省委金融委主任王凯主持召开省委金融委第一次会议,强调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金融工作会议要求,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为加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南实践提供有力金融支撑。
消息显示,河南省省长王凯,已兼任省委金融委主任。
公开履历显示,王凯出生于1962年7月,河南洛阳人,1983年10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
王凯本科就读于山西大学经济学系政治经济学专业,1983年毕业后进入晋城市委党校任教5年,1988年进入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系政治经济学专业攻读硕士研究生。
1991年硕士毕业后,王凯进入工作,后在此工作了11年,他从案件审理室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升任案件审理室调研处处长。其间2001年4月至2002年11月到广西自治区挂职任梧州市副市长。
挂职结束后,他留在广西继续担任梧州市副市长,后任梧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副书记等职,2008年当选梧州市市长。
其间2009年至2012年,在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经济思想史专业读在职研究生,获经济学博士学位。2013年,王凯调任玉林市市长,次年接任玉林市委书记。
2016年底,王凯升任广西自治区党委常委,并继续担任玉林市委书记。2017年3月跨省调任吉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19年4月被任命为长春市委书记。
2021年3月,王凯回到故乡河南,出任河南省委副书记、省党组书记,4月任河南省代省长。
2021年6月,王凯“去代转正”当选河南省省长。2022年10月,王凯当选二十届中央委员。
根据2023年3月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金融工作领域建立以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派出机构为主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统筹优化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派出机构设置和力量配备。
其中,地方设立的金融监管机构专司监管职责,不再加挂金融工作局、金融办公室等牌子。在业内人士看来,《方案》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亮点在于,将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此前负责的地方金融产业发展的职能剥离,回归并聚焦监管的职责本源。
截至2月8日,江苏、上海、天津、重庆、四川、江西、贵州、云南、海南、湖南、湖北、广东、广西、福建、青海、甘肃、内蒙古、河北、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山西、西藏、宁夏、河南等26省份组建的党委金融办、金融工委、地方金融管理局已经亮相。
就人员配置来看,山西、天津、广西等省份的省级党委金融办主任、金融工委书记由分管金融的省级副职兼任,分管日常工作的省级党委金融办副主任、金融工委副书记则兼任省级地方金融管理局局长。而云南、贵州等省,则由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局长同时担任省委金融办主任、省委金融工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