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剃掉日式胡子、戴上副没边眼睛,有几分书卷气,他和他的老哥鲁迅一样,那黑黑的两道浓眉以及一副横肉面庞上凸起的巨鼻,怎么说也少却那眉清目秀、体态清瘦的江南特有的书生味。”审判当日,公诉书罗列的周作人罪状包括:任伪职期间,遵照日本侵略计划实施奴化教育,编修伪教科书;协助敌人调查研究华北资源,便利其开掘矿产,搜集物资,以供其军需;参拜靖国神社;鼓吹“以建设东亚新秩序为目标”,为日本侵略涂脂抹粉服务,发行有利敌伪宣传报纸等等。
周作人对这些指控不服,他聘请了律师,甚至还亲自答辩。
审判一开始,周作人就申明:自己出任伪职是有苦衷的。他列举的苦衷包括:日军占领北平后,他处境恶劣,生活困难。他还特地讲到了元旦遇刺,说自己虽毫发未损,却感觉自己“生命受到威胁”
周作人当时并不知道:他当日遇刺,并不是日本人干的,而是抗日杀奸团所为。他们就是看不惯他做汉奸,才动的手。
周作人遇刺后所摄当被问到全面抗战开始后,他为何不走时,他说:“原以为卢沟桥事变不过是中日在华北的又一次地方冲突事件,不久即可解决,因此才留在北平没走。”周作人还说:“我并非真心留在北平投敌,而是想维持教育,抵制奴化,减轻占领军造成的伤害。”这话的言外之意是:他不仅没卖国,还在救国。
然而,事实胜于雄辩。因证据确凿,周作人于11月16日,被首都高等法院以“周作人共同通谋敌国、图谋反抗本国处有期徒刑14年”
当年,周作人年62岁。
12月,因对审判不服,周作人申请复判。在申请书中,他竟提出了一个非常“新颖”的辩白,他说:自己在努力将“儒家思想”纳入“圈”,以同化日本人。
为了佐证自己这一奇葩的观点,周作人还说:周作人在审判现场周作人多少是幸运的,因为国府垮台前,只将被判无期徒刑以上的汉奸押往上海集中,其他仍留在上海,他最终仅仅坐了四年牢,就重获自由了。
而在狱中时,周作人的生活也过得平静而有规律。龚选舞在《1949国府垮台前夕》一书里,曾这样讲述他的狱中生活:“每天早晨六时起床,洗刷后再押回囚室。此后,上午八时及下午四时打进早晚两餐,每餐一饭一汤,不算很好,但餐后半小时的‘放风’,却大可出门舒展筋骨。”因为在狱中很闲,周作人除了饮苦茶、读古书,写了一些古诗外,偶尔还写些条幅,给狱内外人士。
1949年1月26日,周作人出狱。出狱后,他先是坐火车到学生尤炳圻在上海的家暂住。之后不久,他便和妻子羽太信子及全家一起定居北京了。
周作人与羽太信子新中国成立后,周作人开始忧心自己的未来了。思来想去后,他提笔给周恩来总理写了一封长达六千多字的长信。信中,他对自己的行为做了一些检讨,也再次为自己进行了辩白。
“那时先母尚在,舍弟的妻子四人,我的女儿和她的子女三人,都在我家里,加上自己的家人共十四口,我想自己如跑到后方去,在那里教几年书,也总是空话,不如在沦陷中替学校或学生做得一点一滴的事,倒是实在的。”让周作人略感欣慰的是:他的妻子羽太信子加入中国国籍的申请,于1955年得到了批准。
周作人提出的“不要没收他的房屋”的请求,也未得到支持。周作人的“房屋”,正是鲁迅于1919年购置的、位于八道湾11号的一个四合院。
这个房子房主本是鲁迅的名字,购房时,资金为鲁迅个人和卖掉绍兴老宅而来。因当时兄弟三人感情尚好,鲁迅请了几位乡亲朋友为证人,订了一份契约,内容是:“八道湾产业,分拆为四份,三兄弟各占一份,母亲鲁瑞一份。”可后来,两兄弟闹了矛盾,鲁迅愤而搬出八道湾后,周作人一不做二不休,将八道湾的房子占为了己有,后来的房产证上也换成了“周作人”的名字。
周作人被定为汉奸罪后,八道湾11号因被认为是“周作人”的个人房产,而遭到没收。新中国成立后,它被收归国有。
最终,周作人得以继续住在八道湾,只是,此时的八道湾还另住了一些居民,它在实质上已不完全是周作人一人的房产了。可以说,到最后,本不属于周作人所有的八道湾,终究没能完全属于他。
无奈,这样的自白无法向群众交代,他的作品公开发表时,只好用“周启明”的名字。直到1988年出版《枕草子》和1989年出版《浮世澡堂·浮世理发馆》时,才印上了“周作人译”的字样。
这种种,多少让周作人心里觉得憋屈。同样让周作人心里不舒畅的,还有他晚年和妻子羽太信子的夫妻感情。
都说“贫贱夫妻百事哀”,周作人与羽太信子也未能免俗,晚年时,因为周作人的经济状况大不如前,大手大脚惯了的信子常有怨言,两人之间也争吵不断。
羽太信子疑心重,老年时,她也常常因猜疑而大发脾气,用今天的话说,她得的是“癔症”周作人晚年的日记,常有记载羽太信子发病的相关,如“又易作”,“又狂易大作”每每此时,周作人都表示:“甚感不快”,“又以不快止”,“不快殊甚”
1951年5月1日,周作人日记记载道:“信子为丰一夫妇移居事发病,特请东邻梁大夫来诊”由此看,羽太信子病得不轻,只要受到刺激,她就会发病。
信子的病,让周作人烦不胜烦,他曾在日记中写下了:“真不知好歹”,“虽是病态,然破坏所有感情,不惜破釜沉舟,真‘恶魔’也”云云,以发泄他对羽太信子发癔症的不满。
年轻时的周作人与羽太信子等合影1960年7月1日,周作人就曾在日记中这样描写羽太信子,他说:“拟工作因不快而止,她似病又发作也。”也正是在这期间,周作人日记里记录的信子“易作”开始频繁,周作人不堪其扰,“不快”日甚。以下是部分摘录:“7月26日,下午又复不快,无故生气有似病发,又不得工作矣、前得和解才有12日耳,殆亦业也……四时后仍如谵如呓,不可理喻。7月28日,时雨时霁,仍又不快。7月29日,下午又复不快……但苦不能耳根清静,得以自迁,待死耳。11月13日,上午大不快,似狂癔发。11月15日,上午大不快,似狂易发。”根据周作人的日记记载,自1960年开始,羽太信子的“发作”次数和频率,始终有增无减。周作人与羽太信子仅有的一些感情,也被消磨殆尽了。
好在,周作人非常善于自我安慰,在她发怒、昏呓时,他曾开导自己道:“临老老吵架,俾死后免得相念,大是好事。”1962年4月6日,信子被送入医院,周作人未前往,但他却得知:身为日本人的她,病重时,说的不是日本话,居然是绍兴话。这件事让他大受感动,晚间,他在日记里写道:“灯下独坐,送往医院的人们尚未回来,不无寂寞之感。五十余年的情感,尚未为恶詈所消灭,念之不觉可怜可叹,时正八时也,书此志感。”羽太信子送医院一天后离世,自此,周作人便一直孤身一人。没有伴儿的日子,周作人虽感寂寞,却也觉得“精神上少了一重负担,可以安心地工作了”
晚年的周作人一直未与鲁迅遗孀许广平和鲁迅之子周海婴往来,即便同在北京,他们亦是如此。
周海婴周海婴后来在《鲁迅与我七十年》里,特地用了一个章节讲述了兄弟失和后,周作人侵吞八道湾房产的具体。他还说:“父亲去世仅几个月,尸骨未寒,周作人竟私自换写了一份契约,将户主姓名变成了他自己,还找了几个‘中人’签了字。而这一切,在上海的建人叔叔和我母亲都毫无所知。可见周作人将此事干得何等隐秘!”周海婴在书里,称呼同为鲁迅弟弟的周建人为“建人叔叔”,而提及周作人时,则坚持直呼其名。可见,他对周作人的芥蒂之深。
周作人更改八道湾产权的“议约”周海婴始终不能理解周作人:他既已侵吞八道湾房产,并将多余的房子租出去了,为何不肯给祖母鲁瑞和鲁迅原配朱安赡养费呢?在周海婴看来,房子出租所得,理应拿来补贴她们。
1938年1月开始,周作人才承担了母亲每月50元的生活费,即便后来物价飞涨,他给母亲的生活费也一直未增加。如此一来,鲁瑞的生活便非常拮据了。
后来的周海婴在提及此事时,愤恨地道:相比只活了56岁的鲁迅,周作人是长寿的,他活到了耄耋之年。可他却在日记里说“寿多则辱”,可见,晚年的他,生活非常不如意。
八十大寿时,他为自己写下遗嘱道:1967年5月6日,82岁的周作人凄然离世。他死后,外界竟未有一丝丝反应。鲁迅、周作人的研究者钱理群在讲述周作人死时的情景时说:“除了家人,没有人向他告别”
周作人摄于80岁而这个前来告别的“家人”里,不包括他的侄子、鲁迅之子周海婴。根据史料记载,周海婴实际收到了周作人的葬礼邀请,但他拒绝前往。
1996年,即周作人辞世的第30年,《光明日报》刊登了八道湾胡同随着东冠英胡同小区的开发将被拆毁的报道。消息一出,旋即在社会上引起了一片议论之声。无数人呼吁开发商“手下留房”,理由是:八道湾是鲁迅的故居。
周海婴得知消息后,第一时间和家人进行了商议,他们的最终意见是:一致同意不保留八道湾11号院。周海婴后来甚至说:“要说北京的鲁迅故居,西三条才是。因为这是他用自己的钱独立购买的,并且也是居住过的。保护八道湾实际等于保护周作人的‘苦雨斋’。那么,汉奸的旧居难道是值得国家保护的吗?”周海婴的建议得到了支持,最终八道湾未被保留。周作人大概想不到,自己过世30年后,侄子竟会以他是“汉奸”为由,助力开发商拆毁其故居。如此一来,周作人在世间便也再未有故居了。
若周作人九泉之下知晓这一切,不知他会作何感想!不得不说,世间的很多事,皆是因果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