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阿Q想必大家都知道。之所以一提起阿Q,大家就想到其人是谁,自然是源于他那荒唐可笑、自欺欺人的精神胜利法。阿Q是鲁迅的中篇小说《阿Q正传》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可怜又可悲的小人物。鲁迅先生通过《阿Q正传》讽刺了旧中国被封建社会奴役了几千年最底层人们的愚昧、无知和可悲。
小说中的阿Q是一个住在未庄土谷祠里给人家打短工的可有可无的小人物。虽然是个小人物,却谁都瞧不上。自以为先前阔,再加上进过几回城,似乎比别人多见了些世面,又曾经被人夸过真能做,就更加的谁都不放在眼里。
不过这只是他的自以为是。由于他头顶上的癞疮疤再加上地位卑微,经常被人取笑,被人瞧不起。阿Q是个欺软怕硬的。看到比他有钱比他厉害的不敢去招惹,只能用精神胜利法,“我儿子比他阔的多”,“儿子打老子”,这样的方法自我麻痹,自我安慰。可遇到比他弱的又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甚至于还要欺负别人。
由于捏了一个小尼姑的脸,阿Q自以为想女人了,于是提出想同吴妈困觉。后来被吴妈告发,以至于在未庄被孤立,只得上城里谋求生路。到了城里,阿Q成了小偷的帮手,后来稀里糊涂得了一包东西,回到未庄之后颇为得意了一阵子。这趟城里之行还让阿Q多了一样自以为了不得的见识,那就是亲眼见到革命党被砍了头,这也让未庄的人们对他起了敬畏之心。
不过在人们知道他曾经做过小偷之后,对他就变成了避而远之。
城里的白举人将几箱重要的东西寄存在赵太爷家里。没过多少日子,赵太爷家就被人抢了。阿Q作为嫌疑犯被抓了起来,糊里糊涂化了押,糊里糊涂又被砍了头。到此为止,一个卑微、落后、愚昧的小人物结束了他可悲又可笑的一生。并没有参与的阿Q被当时昏庸无能的官府砍了头,那我们是不是就可以说阿Q是被官府的呢?抛开这些不说,我们来看看阿Q被抓后的表现。我们能看到,阿Q自始至终并没有为自己辩解一句,甚至还在为革命党并没有叫上他而愤愤不平。
对于他的死他自已有没有责任呢?
先秦诸子《尚书·太甲》中有一句话,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意思是说,如果一个人自招灾祸,是没有办法逃避的。让我们看看阿Q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自始至终,阿Q并没有做过一件善良的事,显然他不是一个善良的人。而且阿Q还是个没有是非观念的人。他因为嫉妒王胡身上的虱子比自己多,让他没了面子,他便找茬同王胡打架。他在别处受了气,看见比他弱小的小尼姑,便想着将气撒在小尼姑身上。
他进城为了生计竟然做了小偷的帮手。回到未庄以后也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以为是自己的资本,毫不避讳同未庄的人们炫耀。正因为这样,他在未庄并不受欢迎。即使同一阶层的人也不喜欢他。又因为他当过小偷,人们对他避而远之。赵太爷失窃后,因为他有过前科名声又不好而成了嫌疑犯被抓了起来。
这两者结合在一起自然会让人联想到赵太爷家的应该就是阿Q这种人,相当于自己给自己刨了一个大大的坑。
他并不知道革命党是干什么的,也并不想知道革命党是干什么的。因为革命党让那些平日让他害怕的举人之流害怕,他就想加入革命党。被抓起来后,还爽快的同别人说自己进来的原因,“是因为我想造反。”他并不知道造反的实际意义和造反两个字在当权者心中是多么的可怕。
被审讯时,阿Q还在为那些革命党没有叫上他而愤愤不平,画押时还因为圈儿画的不圆觉得是自己人生中的一个污点,全然不知他的生命即将走到终点。因而也错过了冤案的最佳时机,错过了一次生的机会。
阿Q的精神胜利法贯穿始终。也就是在假想中克敌制胜,被他用来一直麻痹、欺骗、安慰自己。被人打了,他要说儿子打老子。生活贫困潦倒,他会说,我儿子比他要阔的多。赢的钱被别人抢走了,他会自己打自己一巴掌,然后以为自己打了别人,从中获得满足和安慰。
被当做犯抓进了大牢,他安慰自己,人生天地之间,大约本来有时就要被抓进抓出的。等到知道要被砍头时,他依然安慰自己,人生天地之间,大约本来有时是要被砍头的。
阿Q一贯使用的得心应手的精神胜利法终于将他无波无澜的送上了断头台,让他竟然没有一丝反抗自救的意识。等到最后终于有了危机意识的时候一切都晚了。
阿Q几乎可以说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没有权利,没有地位,没有房子,没有钱。然而他依然想着找出比他还要弱势的人侮辱,责骂,戏弄,获得自己的存在感,优越感。
比如欺负小尼姑,辱骂小D,同王胡找茬打架等等。以至于在他被砍头后几乎没有人去质疑判案的公正性,都认为理所应当,就该如此。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阿Q简直就是个自作孽的典型,他短暂的一生可以说是一个自我作死的过程。与其说是阿Q被人了,不如说是他自己了自己,自我毁灭了。
《阿Q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