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的故事写一个00晚归的屠户,当时他“担中肉尽,止有剩骨”。但途中遇到两只狼并跟着他“缀行甚远”。屠户有些害怕,于是将“担中”的剩骨投了一块给狼吃,“一狼得骨止”而“一狼仍从”,屠户只得“复投之”以骨给后一只狼。不料“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随即到了“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的地步。
此时,“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过了一会儿,当“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时,“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杀死了眼前这只“目似瞑”的狼。接着,当屠户正要离开时,“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且“身已半入,止露尻尾”,于是屠户迅速“自后断其股,亦毙之”,并随即“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然而,就是这由“屠惧”到“屠大窘”的过程,被现用有的教参“探究”为:。
他不愿惹事生非,于是“投以骨”“复投之”,一再妥协退让,企图以此消灾,这些表现了屠户的怯懦。
此外,有的教参在将《狼》改写成白话故事时,写出了这样一些描述句:。
田间小道上,一个晚归的屠夫脚步匆忙,肩上的担中只剩下几块骨头……忽然一阵凉飕飕的风吹过……屠夫有些害怕,加快了脚步。这时身后传来几声嚎叫,屠夫顿时一身冷汗。他缓缓转过身,只见黑暗中出现了几点幽幽的绿光和森森白牙——是狼,两只虎视眈眈的狼。
屠夫很害怕,全身都在颤抖,他从担中拿出骨头,丢向两只狼,转身就跑。一只狼得到骨头停下了,但另一只狼依然跟着。屠夫回头一看,吓得脚下踉跄,差点绊倒,他连忙又从担中一把抓起几块骨头,看都没看就向身后丢去。后得到骨头的狼停下了,但先得到骨头的狼又跟了上来。屠夫看看空空的担子,心中只剩下无奈和无助,难道今天就要这么死于狼口之下吗?他不甘心啊。
此时处境危急,屠夫最担心的就是前后同时受狼攻击。屠夫眼看着狼离他越来越近,心中十分着急……。
看得出,用如此的描述来渲染屠夫的惧怕程度,它无非是“屠户有怯懦的性格”的又一种表达形式而已。
附带一提的是,它里面用于随意渲染而添的字眼改变了作品的“原汁原味”,以致不经意地存在着经不起推敲的问题。譬如:前面写了“他从担中拿出骨头,丢向两只狼”,就不免让人觉得含有屠夫至少是拿出了两块骨头丢给狼且两只狼都有骨头可吃的意味。既然是这样,怎么会随即出现“一只狼得到骨头停下了,但另一只狼依然跟着”的情况呢?可见,“丢向两只狼”中的“两只”成了蛇足。
接下来,既然是“他连忙又从担中一把抓起几块骨头……向身后丢去”了,那就应当够两只狼吃一阵子的,却怎么会随即出现“后得到骨头的狼停下了,但先得到骨头的狼又跟了上来”呢?可见“一把抓起几块骨头”中的“几块”也成了于说事无益的蛇足。
再者,既然在给“另一只狼”都是“又从担中一把抓起几块骨头”来的,就可以令人感到担中还是会留有剩骨的——他那“一把抓”不可能抓得一干二净。但是,能接着就说“屠夫看着空空的担子”吗?。
先说“屠惧”。我们可以设身处地想一想:在那夜色苍茫且四下无人的山野荒郊,如果是谁孤身一人处于两只狼跟在身后的情况之下,谁敢夸口说他不害怕吗?说实在话,这个事摊到一般人的头上,除非他很有两下子功夫“艺高人胆大”,否则的话,别说是怕,说“全身都在颤抖”并不过分,甚至有的还会“骨软筋酥”连腿都挪不动了。所以,蒲松龄写“屠惧”,是接地气的、合乎情理的。
接下来说屠夫的“投以骨”,以及他根据“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的情况“复投之”。这里的“投以骨”与“复投之”是依次而有序进行的,这能够说明此时屠夫的心里虽说有些害怕,但处事是从容的、理智的。
他之所以能处事从容,应该有这么两个因素:一是他跟一般人不同,他是一个屠夫,屠夫的臂力比一般人要大——一头一两百斤或两三百斤重的大肥猪,屠夫只要加上一两个帮手就能把猪制服,然后一手按住猪的头颈部位,一手用一尺多长的00从猪的颈下直捅胸腔,那真是“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猪全身的血就随之从刀口喷涌而出,血流尽了猪就死了,所以习惯了操刀杀猪的屠夫,他的胆量也比一般人要大。二是屠夫这号人属于需要长年早出晚归地穿行于村落山野之间的人,他心里会记有这么一句老话:“人有三分怕虎,虎有七分怕人。”老虎尚有七分怕人,狼也差不多如此。所以在人与狼之间,屠夫会想到,只要自己不主动伤害狼,狼就不会主动伤害人。
诸位,你们别以为我这是主观臆测,我们虽然没有亲历过这样的事,但单凭蒲松龄笔下的这两只狼跟屠夫“缀行甚远”就能证明这一点(且狼能被驯化为人类的忠实朋友而为人类守夜、00等的事实,也历史性地证明了这一点),不然的话,狼早就开口咬人了,能相安无事地走那么远吗?。
因此屠夫并不担心狼会把自己吃掉。当然他也知道,狼之所以会紧跟着他,是因为狼闻到了他担子里所剩骨头的气味儿——若不打发它们一点,它们就会一直跟着走。于是为了表示自己的善意(向狼妥协),也为了摆脱狼的纠缠(总这么跟下去,岂不是引狼入室?),屠夫分两次把余下的骨头(很可能只有两块骨头,而不是像后一教参中所述的就连给“另一只狼”都是“又从担中一把抓起几块骨头”)全部投给了狼,让两只狼都分别吃到了骨头。这样的做法(可以看作是蒲松龄巧妙的笔法安排)也自然地形成了很“公平”的做法(能有效避免因“不平”而使狼产生“怨恨”呵)。
可以说,此时此刻对于跟在身后的两只狼,屠夫纵然有些害怕,但根本没有害怕到“全身都在颤抖”,也不会“吓得脚下踉跄,差点绊倒”。试想,要是真的害怕到那个样子,且不说那后面“暴起”劈狼的事,就是“顾野有麦场……乃奔倚其下”他做得到吗?。
话说到这里,也许有人要问: 既然屠夫身上有力气,又有胆量,担子里还有屠刀,为什么不拿出刀来把狼杀死,干吗要“投以骨”给狼吃呢?这不是怯懦的表现又是什么呢?笔者认为,这两个问题要站在屠夫的角度来考虑:虽然屠夫知道自己有一股子力气,但面对的是两只狼呀。想拿刀子去杀死它们?没那么容易。狼有敏锐的感官和快速的反应能力,并且有很高的警觉性,善于观察对方动静。说不定当他撂下担子伸手去拿刀时,狼就扑上来了:就算他眼明手快拿到了刀,有那么容易就能制伏狼吗?很可能当他追杀这一只狼时,另一只狼会从背后咬来。也就是说,如果操之过急跟狼来硬的,斗个鱼死网破,这对屠夫没有什么好处。所以在这种没有把握能制伏狼的情况下,最好的办法还是屠夫在做的“投以骨”与“复投之”。
向狼“投以骨”与“复投之”,这看起来是妥协,是让步,也可说是在强势面前示弱,自然也就容易被一些人看作是“怯懦”了。其实,只要稍稍慎重地思考一下上面所分折的情况就会明白:“投以骨”是“以屈求伸”的策略。是“以四两博千斤”的交换。是维系自身安全的必要手段。也会理解:“投以骨”是明智的、可嘉许的,不“投以骨”才是不识时务的、可讥笑的。
再说“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那是在担子里的骨头投完了,而狼的欲望未得到满足,仍然跟着屠夫“索要吃的”情况下,屠夫心里产生的为难与处境所致的困迫。
由于在狼的意识里,屠夫的担子仍有肉味(其实是残留的气味)飘溢,应该还有肉或骨头没拿出来,因此穷追而不舍,垂涎地跟在后面盼望着屠夫能再丢出些骨头或肉来。但对于屠夫来说,担子里确实已经无骨头可丢了,(狼)还这么跟着不离开,这就让他窥度到了狼的贪婪本性而心生憎恶了,并且他担心,如果两只狼一前一后地缠扰、胁迫,那该如何是好呢?脑子里又随即闪出一个念头: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得找个有靠背的地形跟它们展开对决。于是张大眼睛向前方看去,看到田野里有个打麦场……。就是说,这时的屠夫不至于“心中只剩下无奈和无助”,而且就算他有些着急,也不至于“十分着急”。
正因屠夫在那感到为难与担心之际没有怯懦的心理,他才能够果断、迅速朝刚发现的有利于自己免遭缠扰和胁迫的地方跑去,并“弛担持刀”注视着狼的动向。
总的来说,从“屠惧”“投以骨”到“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这一过程中屠户的所思、所为并非胆小怕事的怯懦,而是该有的从容应对与积极的见机而作。之后,屠户瞅准动手的最佳时机,迅猛地一跃而起,该出手时就出手,不给狼以反扑的机会,利索地将狼一一毙命,这何尝不是一种大智大勇啊。